劉潤華
  為獲取不義之財鋌而走險,冒充公安協警以抓嫖為名敲詐他人錢財。經浙江省常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丁員文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4000元。
  今年2月27日午,丁員文伙同曹某(另案處理)來到常山縣某賓館附近,見餘某從該賓館出來,丁員文便穿上事先購買的假協警服裝,騎摩托車尾隨其到郊外,將其攔住。丁員文自稱是公安局協警,對餘某說:“我們剛纔發現你嫖娼,現在你又無證駕駛摩托車,跟我到派出所走一趟!”餘某怕被家人知道,請求私了。這正合了丁員文的心意,他假裝要請示領導,然後向假扮派出所領導的曹某打電話請示,兩人唱了出雙簧,最後餘某交4000元了事。3月9日下午,丁員文與曹某故伎重演,欲敲詐薑某2000元,後因薑某無法從銀行取出錢而未得逞。當日,丁員文被民警抓獲。
  (劉潤華)  (原標題:冒充協警去抓嫖 敲詐勒索獲刑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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